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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论(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)

导读与背景

《政府论》(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)由英国启蒙思想家、自由主义之父约翰·洛克(John Locke)于1689年出版,是近代自由宪政民主与法治国家理论最重要的奠基文献,对美国《独立宣言》及现代西方政治体制产生了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。

全书分为上篇与下篇:上篇以严密逻辑逐条驳斥罗伯特·费尔默爵士在《父权制》中宣扬的“君权神授”与王位世袭论;下篇则正面阐述近代政治社会起源、范围和目的,论证天赋人权(生命、自由、财产)、分权制衡与有限政府原则。

核心理论要点

  • 自然权利与私有财产权:生命、自由与财产(Property)是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利;劳动使无主自然物转化为私有财产(劳动价值论)。
  • 受托与有限政府(Limited Government):政府的合法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(Consent of the governed),政府本质上是受托人,目的仅在于保护公民权利。
  • 分权制衡与反抗权(Right of Revolution):立法权高于执行权;当政府背叛信托、践踏自由沦为暴政时,人民拥有解散政府并重新立法的正当革命权利。

思考与讨论

  1. 洛克对于私有财产所有权的正当性论证(劳动混同理论)有何理论贡献与历史局限?
  2. 洛克如何从社会契约论推导出公民的反抗权与革命权?

英文原文(公版全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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